手机糖酒会,线上逛展选品
太谷县永世红枣业有限公司   招商热线: 留言后可见   

太谷县永世红枣业有限公司

招商产品: 壶瓶枣(实惠装)500g  壶瓶枣(礼品装)500g 

太谷县永世红枣业有限公司位于太谷县小白乡沙子地村,周边九个村有一万多亩集中连片的壶瓶枣林,由于独特的水土气候特点,所产壶瓶枣色泽深红、味道甘甜、果实饱满,是公认的太谷壶瓶枣的精品生产区。我公司创建于2006年5月,经过7......

在线留言

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

发布者:言言  浏览量:16747 发布时间:2015/12/17 11:26:17

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企业应对本企业生产的食品质量负责,根据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》规定如下:

一、接受消费者投诉,实行首问责任制,无论谁受理均需陪同到底,直到有处理结果,不得相互推诿。

二、接受消费者投诉需礼貌接待,态度和蔼,语言文明。

三、受理投诉需做记录,问清来龙去脉及当事人情况及要求。

四、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应立即告知经理(厂长),经理(厂长)应召集相关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进行核实,必要时应走访消费者详细了解情况。

五、确因生产原因造成的产品不合格,要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,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产生。经理(厂长)要责成专人对消费者进行回访,说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退货,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。

六、对于不属于质量问题的投诉,经理(厂长)也要责成专人对消费者进行回访,对消费者要进行耐心的解释,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要进行记录。

七、保存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置记录,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。

抓住商机 立刻联系
马上留言 共同发展
  温馨提醒: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,倡导诚信合作、互惠共赢!为了保证您的利益,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,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,以免造成损失。
姓名: *
电话: *
公司名称:
QQ:
微信: 同手机号
代理区域:
留言内容:
我是做商超的
我是做餐饮渠道的
我是专做乡镇配送的
请邮寄产品详细资料和样品
对产品感兴趣,请联系我,详谈
我是社区团购
  • 短信验证码:
提交我的留言
上一篇:产品检验管理制度
下一篇:没有新闻了
招商产品
行业动态

太谷县永世红枣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